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劣幣驅逐良幣[编辑] 维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书跳到导航跳到搜索 此條目目前正依照en:Gresham’s law上的内容进行翻译。 (2019年3月6日)如果您擅长翻译,並清楚本條目的領域,欢迎协助翻譯、改善或校对本條目。此外,长期闲置、未翻譯或影響閱讀的内容可能会被移除。目前的翻译进度为:15% 劣币驱逐良币(英語:Bad money drives out good)在经济学称为格雷欣法则或格勒善定律(Gresham’s Law),这是一种货币规律,指出如果有两种形式的商品货币流通,消费者保留储存成色高的货币(贵金属含量高),在市面使用成色低的货币进行市场交易,而使得在民间流通的大多为劣币,良币则较少见于世[1][2] ,此定理也被广泛用于非经济学的层面。这项法则于1860年由亨利·邓宁·麦克劳德以托马斯·格雷欣爵士(1519-1579)——都铎王朝时期的英国金融家,伊丽莎白一世的财政顾问——命名。 然而,这个概念本身已经在此之前被其他人所描述过:阿里斯托芬在他的戏剧“青蛙”中的表现,该剧可以追溯到公元前5世纪末,[需要引证],在14世纪由尼克尔·奥里斯姆(1350)[3],在其《关于货币的起源,性质,法律和变更》论文[4]中所提及 ,以及马穆鲁克帝国的法学家和历史学家Al-Maqrizi(1364-1442)[5]; 1519年的尼古拉·哥白尼在一篇名为《Monetae cudendae ratio》的论文中也有所提及[6]——因此,该法则偶尔也被称为Gresham-Copernicus定律[7]。